2026年4月19日, 卫生健康委发布《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
《征求意见稿》)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4月25日。作为国务院第818号令《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
化应用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核心配套文件,其出台恰逢《条例》5月1日正式施行的关键节点,二者
无缝衔接,标志着我国生物医学新技术监管从“宽松引导”向“规范提质”转型,将深刻重构细胞治疗、基因治疗
等前沿领域发展格局。

《条例》明确“坚持创新引领、安全并重”的核心原则,《征求意见稿》围绕这一原则,从审批架构、风险管控等
五大核心维度优化,既划定合规红线,也开辟转化通道,实现“安全可控”与“创新赋能”的平衡,彰显生物医学
领域治理现代化进步。
构建审批监管闭环:双中心协同管控
旧版监管中,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(以下简称“生物中心”)独立承担全部专业审查,存在“审批与监管脱节”
短板,难以实现技术全生命周期管控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构建“生物中心+ 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(以下简称“医管中心”)”双中心协作
机制:生物中心牵头材料核查、技术与伦理评估等核心审批环节;医管中心负责转化后再评估,并协同审查机构与
人员资质。这一调整实现“审批—监管—再评估”闭环,将获批变为监管起点,将加速行业洗牌,倒逼企业强化全
周期合规,利好优质主体。
管控标准再升级:风险分级全覆盖
CAR-T细胞治疗、基因编辑治疗等前沿技术存在潜在风险,旧版规则仅对高风险技术设3年应用限制,中低风险管
控空白。《征求意见稿》结合《条例》要求,建立风险分级全覆盖管控体系,筑牢安全底线。
具体而言,高风险技术限制期从3年延至5年,中、低风险技术分别新增3年、1年限制期;所有技术限制期内仅在
原临床机构应用,每年上报数据,期满经再评估合格后方可推广。这拉长了高风险技术投资回收周期,对企业商
业化和资金储备提出更高要求,也提升临床机构话语权,倒逼企业早期绑定优质临床资源。
应急与效率双提升:绿色通道精细化
“急需技术审批周期长”是行业痛点,《征求意见稿》立足《条例》,细化绿色通道,构建优先审查与紧急应用
双轨提速机制,精准破解痛点。
优先审查明确覆盖三类技术:罕见病、晚期恶性肿瘤等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的治疗技术、公共卫生急需技术及其
他规定情形。新规允许企业提前与生物中心预沟通确认资格,大幅提升审批效率。
紧急应用制度则明确,重大公共卫生应急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时, 卫生健康委可批准临床研究阶段的新技术
紧急应用,对标国际EUA机制,既支撑应急防控,也为相关企业提供发展机遇。
合规门槛全面提升:申报材料标准化
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13项必备申报材料,覆盖资质、研究、伦理、规范四大维度,要求更严格,推动行业从“重
研发、轻合规”向“研发与合规并重”转型。
资质类新增诚信承诺,杜绝科研失信;研究类要求提交完整临床方案、报告及可溯源数据库,确保数据真实;伦
理类强化审查意见和知情同意书,新增伦理自评等支撑文件;规范类明确技术路径和操作规范。高风险技术还需
提交获批后随访计划,强化长期跟踪。
全流程监督常态化:监管机制闭环化
《征求意见稿》完善监管机制,结合《条例》要求,构建“审批—应用—再评估—监管”全链条管控模式,守住
医疗安全底线。
明确四类触发再评估的情形,与《条例》呼应,再评估由医管中心牵头,必要时协同生物中心,结合卫生经济学
对比评估;评估期间暂停技术应用,不合格则禁止应用并公示。
此外,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属地监督,省级部门健全管理体系,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、从严处罚,形成强
力监管震慑。
结论
五大变革核心是平衡“创新与安全”,既不限制创新,也不放松安全,通过规范淘汰落后产能,推动行业从粗放
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,为前沿技术创新护航。
行业从业者需把握三大应对方向:一是结合风险限制期校准项目节奏,预留充足资金;二是深化与临床机构合作,
绑定优质资源;三是跟踪配套细则,提前布局合规工作。
当前《征求意见稿》正征求意见,业内建议企业积极反馈诉求、升级合规体系。随着《条例》施行和《征求意见
稿》落地,我国生物医学新技术监管将进入新阶段,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健康提供坚实支撑。